为发挥博士后人员科研优势,增进学术交流,转化科研成果,激励博士后人员教学、科研能力同步发展,丰富校园文化,开阔研究生学识视野,学校决定开展博士后人员学术系列讲座。现将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系列讲座基本要求
(一)讲座遵循博士后人员自主命题、自由组合、形式多样的原则,充分发挥博士后人员在相关学科学术资源和学术视野优势,使科研成果能转化为教学成果。
(三)讲座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前沿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座内容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并能立足国情,融通世界,在选题意义、研究方法、理论和实践前沿动态、自身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应深入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等进行较为系统性讲授。鼓励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立足中国国情、中国实践在理论上有所创新;鼓励发挥跨学科优势,在研究方法有所创新。
(四)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作为举办人(独立讲座或作为发起人)举办讲座至少一次。
二、讲座形式
博士后系列讲座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独立举办讲座;
(二)多人参与举办讲座。多人举办讲座的,可由博士后发起,多名博士后参加,或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含博士后合作导师)、已出站博士后人员以及国内外其他高校博士后人员作主讲人或点评嘉宾。
(三)讲座可采取对话式、论坛式等,充分展现互动性、参与性。
三、组织与保障
(一)博士后系列讲座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主办,由博士后举办。
(二)博士后系列讲座每两周举办一次,可根据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举办人须事先将讲座主题、基本内容等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与举办人共同策划并承担宣传、邀请嘉宾及场地安排等事宜。
(四)邀请嘉宾费用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标准统一支付。
(五)系列讲座面向在校教师、全体博士后和学生开放,因为场地等原因,可做一定限制。
(六)举办人举办一次讲座视为博士后教学工作量,计4个课时。